拒绝“过度娱乐”
2018-09-25 11:49:49来源:未知点击:次
摘要: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起靠草的《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提出,防止未成年人,出现商业化、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。 社会是丰富多彩的,泛娱乐化的潮流中,很多人主张对事物和人物不作评价,尤其是不作道德价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起靠草的《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提出,防止未成年人,出现商业化、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。社会是丰富多彩的,泛娱乐化的潮流中,很多人主张对事物和人物不作评价,尤其是不作道德价值上的判断。
事实上,任何一种流行文化,都不可避免带来道德上的影响,未成年人节目更是如此。
文化也是一种市场,遵循一定的市场规律,可市场规律到底是什么?需求压倒一切吗?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,你提供什么他就接受什么,更多人只是盲目赶时髦,而且不是所有的需求与欲望都应该得到满足。文化从业者制作娱乐节目,特别是未成年人娱乐节目时,也要讲价值观。很多制作者不让自己的孩子看自己的节目,担心严重商业化、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对孩子成长造成影响。在一个无节操世界里,你在毒害别人的孩子,别人也在毒害你的孩子,其实是精神领域内的隔代“易粪相食"。
习主席在2014年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:“低俗不是通俗,欲望不代表希望,单纯感官娱乐不等于精神快乐。”过度娱乐化的实质是一种“愚乐”。大量的“愚乐”节目并不是文化繁榮的标志,反而是文化创造力不强的体现。不能让“过度娱乐”淹没未成年人,是我们这一代人的重大责任